| 铁路口岸通关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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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2 18:14 文章来源:博州外经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单位简介
进出口经营单位在阿拉山口从事货物进出口的经营单位均要在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登记。
1、代理报关单位
专门从事专业或代理报关、报验业务。在阿拉山口铁路口岸从事进出口的经营单位均要和阿拉山口的专业或代理报关单位签署代理协议,进出口货物均由报关单位办理报关、报验、货物运输手续。在通关中,经营单位不需向报关单位提供必备的合同、有关单据。
2、海关
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报关、转关、过境货物的征税、监管、查缉走私工作,经营单位向代理报关人提供完备的单据,必要时协助海关查验货物,海关经核实货单相符予以放行。
3、检验检疫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办自阿拉山口铁路进出境货物的报验、转关、过境货物的检验、检疫手续,对进出境货物查验抽样,并对动植物产品给予卫生处理。
二、通关流程
1、进口方面
由代理报关单位到铁路领取运单及有关单据并合同先到检验检疫局报验,报验完毕后到海关报关,海关根据报关单工具税单,将票据返还代理报关单位,报关单位将票据再返还给铁路,铁路安排车辆换装货物,海关、检验检疫局在换装现场开展查验、监管、抽样工作。换装完毕后,票据返还代理报关单位,代理报关单位再到检验检疫局开具通关单到海关凭具报关单、税款单给予放行。铁路收到已通关放行的票据后,根据要求货物发往目的地,编制计划、发运。大致程序如下:
经营单位和代理报关单位签署协议-提供有关单据货物到:代理报关人-铁路领取运单-检验检疫局报验-海关报关-铁路换装-代理人到检验检疫局领取通关单-海关放行-铁路编制计划-发运。
2、出口方面
经营单位将出口货物的有关单据提供给代理报关单位,货物到口岸后,代理报关单位到铁路领取运单后,到检验检疫局报验、查验、抽样,凭检验检疫开具的通关到海关报关,海关查验、征税后放行,铁路编制计划发运。大致顺序如下:
代理人领取运单-报验-报关-放行-铁路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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