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新疆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新疆博尔塔拉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铁路口岸通关指南
2006-05-22 18:14  文章来源:博州外经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单位简介

进出口经营单位在阿拉山口从事货物进出口的经营单位均要在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登记。

1、代理报关单位

专门从事专业或代理报关、报验业务。在阿拉山口铁路口岸从事进出口的经营单位均要和阿拉山口的专业或代理报关单位签署代理协议,进出口货物均由报关单位办理报关、报验、货物运输手续。在通关中,经营单位不需向报关单位提供必备的合同、有关单据。

2、海关

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报关、转关、过境货物的征税、监管、查缉走私工作,经营单位向代理报关人提供完备的单据,必要时协助海关查验货物,海关经核实货单相符予以放行。

3、检验检疫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办自阿拉山口铁路进出境货物的报验、转关、过境货物的检验、检疫手续,对进出境货物查验抽样,并对动植物产品给予卫生处理。

二、通关流程

1、进口方面

由代理报关单位到铁路领取运单及有关单据并合同先到检验检疫局报验,报验完毕后到海关报关,海关根据报关单工具税单,将票据返还代理报关单位,报关单位将票据再返还给铁路,铁路安排车辆换装货物,海关、检验检疫局在换装现场开展查验、监管、抽样工作。换装完毕后,票据返还代理报关单位,代理报关单位再到检验检疫局开具通关单到海关凭具报关单、税款单给予放行。铁路收到已通关放行的票据后,根据要求货物发往目的地,编制计划、发运。大致程序如下:
经营单位和代理报关单位签署协议-提供有关单据货物到:代理报关人-铁路领取运单-检验检疫局报验-海关报关-铁路换装-代理人到检验检疫局领取通关单-海关放行-铁路编制计划-发运。

2、出口方面

经营单位将出口货物的有关单据提供给代理报关单位,货物到口岸后,代理报关单位到铁路领取运单后,到检验检疫局报验、查验、抽样,凭检验检疫开具的通关到海关报关,海关查验、征税后放行,铁路编制计划发运。大致顺序如下:

代理人领取运单-报验-报关-放行-铁路发运。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新疆经贸委 联系人:黄翠翠 电话:0991-4538113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新疆外经贸厅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0991-2868008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晓艳 电话:010-51651200-627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