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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参加2006年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2006-07-31 11:43  文章来源:博州政办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2006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将于今年9月1日至5日在乌鲁木齐举行。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自治州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州“十一.五”规划,充分利用乌洽会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全面宣传我州招商引资政策和导向,宣传地缘、资源优势,推介项目,主动洽谈,多签合同。充分展示建设外贸大州、经济强州的气势,加快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进一步推进自治州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参加2006年乌洽会博州交易团。团长和副团长分别由州党委和州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秘书长由州外经局华定川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口岸委、赛管委、州政办、外经局、经贸委、经协办(招商局)、旅游局、新型工业办主管领导各1名组成,工作人员7名。交易团下设洽谈组、业务组、联络组、宣传组。各县市、口岸要成立相应的交易分团。
  (二)由州外经局负责参加2006外乌洽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参会期间的组织、联络、统计及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
  三、摊位和布展
  今年我州拟认购摊位16个。其中:博乐市5个、阿拉山口口岸5个、精河县4个、温泉2个。
每个摊位认购费5200元,共计83200元,由州财政负担。
每个摊位装修费6500元,分别由各县市、口岸按认购数承担。
每个摊位500元名录费,分别由各县市、口岸按认购数承担。
布展思路:按照“统一、宽广、大方”的原则,由州外经局统一设计,统一收集产品,统一布展。布展要体现博州特色,突出区域特点。
  四、宣传工作
  (一)召开小型新闻发布会,邀请区内外记者参会宣传博州。《乌洽会会刊》入刊工作由州外经局负责。
  (二)在展览馆户外认购大型宣传广告位,用于宣传阿拉山口口岸,费用由阿拉山口口岸委负担。
  (三)宣传资料、光碟等由州党委宣传部负责提供。
  (四)参会招商项目册由州经协办(招商局)负责提供。
  五、招商推介
  招商引资工作是衡量参加乌洽会取得成果的关键所在,因此各交易分团一定要围绕招商引资主题,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项目准备,奠定招商基础。重点以自治州招商项目为主。各县市、口岸委、赛管委及旅游部门,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提出一些新的项目,项目资料要规范、完整,确保质量。
  (二)重点突出工业,扩大招商范围。要突出加强对工业项目的招商,尤其是要围绕石油化工、木材皮毛、盐化工、建材、冶金、矿业、优质农副产品的加工,多谈一些大项目,多引进一些大企业。同时要积极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力争在环保、产权交易、技术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等方面的合作项目上有新的突破。
  (三)拓宽招商思路,创新招商办法。要重视参会前的招商准备工作。采取走出去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招商活动,进一步扩大大会签约成果。并在会议期间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乌市附近的几个重点工业园和工业企业。
  (四)各县市、口岸及旅游部门要动员和组织企业积极参展,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企业为主力军,开展以商招商活动。
为确保参会成果,在今年的乌洽会上我州提出力争完成33亿元的合同和协议签约目标。分解如下:博乐市8亿元,精河县7亿元,温泉县2亿元,阿拉山口16亿元。
  (五)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今年7月底前,各县市口岸及旅游部门要对上届乌洽会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意向和协议进行清理和分析,并敦促升级转为合同。既要抓签约,还要抓履约,抓落实。进一步扩大前期成果,确保今年自治州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
  六、由博州驻乌鲁木齐办事处统一安排交易团的食宿、办公及洽谈场所。
  七、参会人员费用
州直参会人员费用(包括工作人员)由州财政负担。各县市、口岸参会人员费用由各县市、口岸财政负担。企业参会人员费用由各企业自行负担。






                             二00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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