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州外经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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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2 16:24 文章来源:博州外经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博州党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乔州长在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结合我局和外经贸企业情况,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成立博州外经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华定川州外经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艾德尔州外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孙海斌、艾赛提、孙德珍,刘亚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电话:6286186 6286185。
2、组织局机关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学习教育,重点组织学习自治区纪委八次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学习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商业贿赂对党风、政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危害性,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思想基础。
3、通过对外经贸企业发放宣传材料、行风热线广播、培训班讲解等多种形式,教育和指导企业合法经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性的认识,纠正商业贿赂是“润滑剂”、“潜规则”等错误概念,积极营造识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形成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业文化。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4月-10月)
1、调查摸底。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自查,全面摸清本局和州内外经贸企业的商业贿赂情况、表现形式以及产生的环节和原因,全面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查找问题。对企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一一进行查找,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查找是否有帐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问题;是否有赠送或收受现金、股票、股权、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是否有赠送或收受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是否有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获取报酬问题;是否有要求经营者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类费用,包括手机话费、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等问题;是否有将本单位赢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采购不合格商品问题;是否有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问题;是否有索取财物未遂而对下属单位、客户刁难报复问题:是否有以出具虚假评估、虚假资信证明、虚假签证或证照某取非法利益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行为等问题。
3、抓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以往各种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提炼成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起反商业贿赂的工作机制。
三、依法处理案件。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凡在今年10月31日以前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脏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四、自查自纠工作总结。(11月-12月)对外经局和外经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将行业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博州外经局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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